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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者简介】
772-846,字乐天,晚号香山居士,排行十二,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贞元十四年(798)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元年(806)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,补盩厔(今周至)县尉。曾任翰林学士、左拾遗、左赞善大夫。因上书忤执政,贬江州司马,移忠州刺史。长庆时,由中书舍人出任杭州、苏州刺史。后以太子少傅分司东都,终刑部尚书。早年与元稹友善,诗亦齐名,并称元、白。晚年与刘禹锡酬唱,时称刘、白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三十九卷。
白居易在任盩厔县尉时,于元和元年
(806)十二月和陈鸿、王质夫同游仙游寺,谈论唐玄宗和杨贵妃的故事,作了《长恨歌》,陈鸿跟着作了《长恨歌传》。一篇叙事诗,一篇传奇小说,都是文学珍品,前者尤历代传诵,脍炙人口。
《长恨歌》是根据历史事实、民间传说、并通过艺术想象和虚构创作的长篇叙事诗。全诗八百四十字,涉及时间跨度近二十年,空间跨度则由长安到蜀中,由人间到仙境。人物性格鲜明,故事情节曲折离奇,又将近体诗的音律融入乐府歌行,语言流畅优美,音韵和谐悠扬,诗情浓郁,沁人心脾,从而将我国叙事诗的创作推向新的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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